【48812】河海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2024年05月13日 | 城市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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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来资历审阅,依照报考条件、统筹区域散布的合理性承认入围考生。审阅成果将于2015年4月底前发布。考生须于2015年4月底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渠道“自主招生报名体系”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审阅定见,我校不再组织电线、查核方法

  考生依照所报考的专业组别参与测验。测验分特征专业组、工学专业组、理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五类,详细测验计划如下:

  依照考生归纳成果(按面试、书面考试成果权重6:4折算总分),参阅生源报考状况,依照“分隔排序,择优选拔”的准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确认,择优选取。一起,向厚实推动素质教育的区域或中学,以及中西部区域、农村区域中学的考生恰当歪斜。

  河海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确认名单及考生选取方针经校园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矩时刻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渠道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校园终究承认考生的自主招生确认资历。

  考生须在自主招生自愿中填写我校,详细填写方法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法为准。未按各省(区、市)自主招生自愿填写规矩填写自愿者,校园不予选取。

  依据当选资历考生自主招生自愿、高考成果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当选专业和校园模仿投档线决议选取与否。模仿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依照本科一批招生一切高校在该省(区、市)终究承认的投档份额测算生成。

  考生高考成果到达我校模仿投档线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本一批次选取控制线且填写其确认专业,校园将予以选取。

  考生高考成果到达我校模仿投档线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本一批次选取控制线且填写其确认专业,校园将予以选取。

  依据苏价费〔2007〕423号 苏财综〔2007〕92号 苏教财〔2007〕89号文件同意,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验费为每生60元。